关于2014届毕业生因出国留学将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说明
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华体会体育保卫处户籍室、就业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属地派出所,就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现将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符合要求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出国留学首先符合学校相关要求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毕业生已经获得了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可以选择将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也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往原籍。毕业生申请办理将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进行毕业生派遣工作。
三、毕业生出国留学若自愿将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须仔细阅读“关于毕业生出国留学符合相关条件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说明”并签署“承诺书”及“家长知情书”,需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统一按照学校时间截点前将毕业生签署的“承诺书”及“家长知情书”提交给保卫处户籍室进行存档备案。
四、获得了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出国留学若选择将户口转入留学服务中心,先要将留学服务中心盖有红章的接收函提交给保卫处户籍室存档,后续落户相关手续由本人协调留学服务中心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转入留学服务中心后,毕业生在留学过程中及归国后需要办理的一切事宜须与留学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办理(校保卫处不再有相关管理的权限)。若2014年年底时,凡申请将户籍转入留学服务中心的户籍信息(网上)还显示在华体会体育未转出,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将以上户口迁往原籍。
为了我校毕业生派遣工作高效、有序、系统化进行,请各位老师、同学们认真细致地了解学校毕业生派遣的相关工作流程、细则,同时,也请大家根据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的要求、截止时间等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在此,也衷心地希望毕业生们圆满办理好相关的离校手续,在新的人生道路上,有新的开始,新的起点,祝愿我校各位毕业生扬帆远航、一路顺风、前程似锦。
保卫处户籍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