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学院、部、处单位清理滞留集体户口完毕并放开新入职青年教师子女随父落户的通知
相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级公安部门对户籍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属地公安部门对属地七所高校提出的整改通知,保卫处于2013年11月5日向相关学院、部、处发送了《关于核对和清理滞留集体户口的通知》,随后于2013年12月3日发送了《关于二次核对和清理滞留集体户口的通知》,通过各学院、各部门主管领导和相关教师的积极配合,目前已经有多数学院、部门完成了滞留集体户口的清理工作。在此,感谢大家对学校户籍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目前,属地三所高校已经完成整改,经属地公安部门审核后放开了新入职青年教师子女随父落户问题。保卫处根据“北京市户籍管理规定”和2014年初学校召开“假期安全工作会”的会议精神,户籍室正在与属地公安部门进行协商,拟于从2014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或已完成滞留集体户口清理工作的相关学院、部门的新入职青年教师子女随父落户问题进行放开。
以下是符合规定或已完成滞留集体户口清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学院:
学校办公室 机关党委 保卫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招生就业工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 基建处 良乡校区管理处 团委
档案馆 网络中心 校医院 信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软件学院 生命学院
数学学院 化学学院 人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设计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
教育研究院 体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
户籍管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既是服务性工作,更是严肃的事务性工作。希望广大教师遵守户籍管理规定,理解、配合国家和学校的户籍管理工作,同时,希望没有完成滞留集体户口清理工作的学院、部门综治第一负责人积极做好具体教师的思想工作,使其尽快到保卫处户籍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免影响到我校整体户籍二次整改工作的有效完成及公安部门对我校集体户口管理资格的考核,以至于影响到本单位新入职青年教师子女办理落户。保卫处会与属地公安部门实时进行协商,根据相关单位清理滞留集体户口整改的完成情况逐步放开。
在此,保卫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
同时,也欢迎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让我们的工作更好地适应广大师生员工的切实需要。
华体会体育保卫部(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