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努力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增强教师队伍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与选派学校配套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留金发[2015]3034号)通知,本批次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调整为2016年3月20日,即录取人员须在2016年3月20日前派出。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重点及指标分配
(一)选派重点
为增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留学质量效益,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工作,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
优先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二)选派原则
学校将本着“精选精派”的原则,继续重点支持各级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遴选业绩突出、准备充分的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研修,优先选派留学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最新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的申请人进行学术出访。学校通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为创新团队提供专项支持(以下简称“团队支持专项”),受该专项支持的团队每年可派出1人,持续派出3年,拟派出人员(应符合申请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留学申请表)将在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中予以专门名额优先派出。具体实施说明见附件5。
(三)选派类别与指标分配
学校使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至学校名额派出的留学人员将以“团队派出”与“个人派出”两种方式进行。学校重点支持的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华体会体育科技创新团队可按“团队派出”(创新团队申请团队支持专项,申请人利用创新团队派出指标留学)方式申报,其他人员可按“个人派出”方式申报。学院应将包括创新团队本年度拟派出人在内的所有被推荐人统一排序。如创新团队入选团队支持专项,则该团队拟派出人员占用专门名额;否则,该人员按照学院正常推荐人选对待。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学校一般以派出12个月为主)。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外方接收单位,且在申请时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四.时间安排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1日(星期二)前将附件2、附件4和附件6(若无创新团队申请则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发送至shizike@bit.edu.cn,邮件标题请按“2015青骨项目-**学院”格式编写。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9月1日开通,请通知申请人待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7日(星期一)将申请人上报系统生成打印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含学院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华体会体育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附件2、附件4、附件6(若无创新团队申请则不需提交)、附件8的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102)。系统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电子版及附件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hizike@bit.edu.cn。
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学院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需排序)》(附件2)与《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团队申报材料:申请“团队支持专项”的创新团队要按实施说明及表格要求提交附件6。
3.个人申报材料:可试填附件1(与网报系统内表格一致),在系统开放后自行上网填写并打印、提交正式申请表格,同时需请推荐专家填写附件8;提供以下附件材料一套: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方合作者简历复印件各一份,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各项均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要求参见附件7)。此外,需提交《华体会体育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9月底前审核各校申请材料,通知各校录取结果。本批次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调整为2016年3月20日(见附件9),即录取人员须在2016年3月20日前派出。请各位申报教师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派出研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年内,并切实做好工作安排,采取措施,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
2.对于无法按期派出的教师,在有效期结束后2年内学校将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公派留学申请,并在后续年度的申报中核减所在学院的国家公派指标;若该教师为创新团队派出,则同时终止该教师所属创新团队后续派出计划。在有效期结束后5年内留学基金委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公派出国申请。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课题研究工作拟定。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
4.留学基金委已明确不再接受青骨项目改派申请,请教师在申请项目时与对方接收机构充分沟通,避免因无法派出致使留学资格被取消。
5.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未开通网上申请,申请人可试填附件1。待9月1日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后,申请人自行上网填写正式申请表格时,在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填写规范的前提下,部分内容可由附件1摘取(附件1仅供试填使用,提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均需为网上填报的正式表格)。
6.派出人员须遵守《华体会体育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华体会体育教师学术出访支持办法(试行)》文件关于因公出国(境)及学术出访的规定。
7.请务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处理并提交《华体会体育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
8.详情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a8b0ccc120e24fd4836dba0c8320f553.shtml。
人事处联系电话:68912338,联系人:王晓庸。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需排序)
3. 单位推荐意见表
4.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创新团队支持专项实施说明
6.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创新团队支持专项申请表
7.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8.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9. 关于调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5年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的函(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来函)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