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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华体会体育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08-12-29

人函[2008]86号

各学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8]3544号文件,我校即将开始受理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选派申请人员。请各学院按照《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推荐“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梯队成员、国家创新团队成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985工程基地和平台”及“211工程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学校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对于校内紧缺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资助名额学校将从严控制??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优先推荐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清楚填写拟申请资助的具体项目名称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学院审核后于2009年1月8日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定于2009年2月20日开通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便于正式申请时使用。
    申请留学出国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有效期内尽快按期出国,逾期者学校不再办理延期留学资格。
    相关文件《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分学生类与非学生类申请人员)”、“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均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2.华体会体育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由学院填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