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人函[2009]72号
各学院:
按照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留学计划,7月份开始申请国家留学基金与选派学校配套资助项目,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建设及211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一.选派重点
优先支持创新团队建设。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4.对于校内紧缺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资助名额学校将从严控制。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外方接收单位,且在申请时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填写附件中表格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创新团队成员需提供团队带头人推荐书。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学院审核后于6月29日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同时请将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表格发送至:gyy426@bit.edu.cn。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未开通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便于正式申请时使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的名额,现将申请指标分配如下(创新团队成员不占用单位指标):
宇航学院1人;机电学院2人;机车学院:4人;光电学院1人;信息学院:2人;自动化学院2人;计算机学院1人;软件学院1人; 材料学院:1人;化工学院:1人;生命学院:1人;理学院:3人;管理学院:1人;人文学院:1人; 外语学院:1人;设计学院:1人;法学院:1人。
附件1、华体会体育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需排序)
详情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