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现就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奖内容及评选范围
1.设奖内容
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民族生奖学金3项子奖学金
2.评选范围
华体会体育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包括交换生、借读生等)
二、评选方式
由学生事务中心按照《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以各基层单位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中上传的评优数据为依据,评定各年级各专业获奖名单。
三、评选过程
1.学生确认阶段(截止至9月13日)
学生线下确认德育成绩及排名,确认后不可更改。
2.数据录入阶段(截止至9月16日)
辅导员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选择“荣誉奖惩”中的奖学金模块,在“评优结果”页面录入所有学生的数据。本学期转专业学生由上学期所属单位辅导员负责录入相关转专业学生的数据。
如果专业与系统中的不一致,或者由疫情防控、参加重大活动等非学生本人意愿造成的缓考情况,请与工作人员提前进行说明。
3.初步获奖名单确认阶段
学生事务中心根据基层单位录入数据确定初步获奖名单,并发给各学院、书院奖助联络人确认。各单位可依照评选基本条件进行核实,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中标明。
4.公示阶段
初步名单确认后,学生事务中心将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奖学金”模块及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栏目公示3项子奖学金获奖名单,各学院、书院同步公示,学生可以自行查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说明
1.优秀学生奖分为军工类专业和非军工类专业。
(1)军工类专业包括装甲车辆工程班、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班、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班、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和信息对抗技术班等军工专业,获奖比例为60%:其中一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10%,二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20%,三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30%。
(2)非军工类专业获奖比例为40%:一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5%,二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15%,三等奖按专业年级人数的20%。
2.无特殊情况,学业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学业成绩为教务系统中本学期所有课程(公选课、社会证书类除外)计算得出的GPA。GPA=∑(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其中,课程绩点=4-3*(100-百分制成绩)*(100-百分制成绩)/1600(60≤百分制成绩≤100),若百分制成绩小于60,则该门课程绩点记为0。学习进步奖、民族生奖学金中的学业成绩及排名同上。
3.在我校曾服义务兵役且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此次获评本科生奖学金的可提高一个等级,不占用更高等级名额,原等级名额自动减少。名单以学工部提供的退役学生名单为准。
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以学工部的处分信息为准。
5.本学期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等有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
6.请各学院、书院及时做好内部公示,确保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联系人:张琼,010-81384116
附件: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学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