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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4-09-05
各基层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落实团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抓实抓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要求,经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研究,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
  研究生支教工作是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遵循自愿原则,每年在部分高校中公开招募一定数量的取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作为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担任一年的教师,支援当地的教育事业,同时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自2004年以来,我校已经成功组建了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为进一步做好本届研究生支教团的组建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选拔符合免试研究生要求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和服务地
  我校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名额为15名,该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拨,研究生接收单位为华体会体育。
  支教团服务地为山西省朔州市、广西省富川县或其他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确定的支教地点,具体去向根据全国项目办对支教地的批复情况并按照支教地对专业的需求在2015年7月前确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11级在册本科生(不含国防生、定向培养学生、成人教育以及其他不具备保研资格的本专科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已获得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学习成绩保持在本专业前50%(含50%,分母为专业全部学生),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并己补考通过;到被推荐时为止,已达到我校对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要求(原则上425分以上)。
  3.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5.优先选拔有志愿服务经历、中共党员、担任过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组织负责人的学生;同时在选拔时,适当考虑服务地学校的专业需求。

三、政策保障
  1.各学院选拔参加支教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不占用学校下达给该学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研究生录取专业和类别由对应录取单位确定。
  2.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3.服务期间,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4.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支教团志愿者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详见西部计划网站《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
  5.服务期满,志愿者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计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严格选拔程序,保证选拔质量。
  2.推荐名额分配: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的选拔要求,各学院、各校级组织按指定名额数推荐学生参加本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如某单位推荐名额有剩余,可由校团委适当进行统筹调整。

五、选拔程序
  1.即日起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2011级本科生积极报名参加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学院、组织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初选,按各单位指定名额数确定推荐参加支教团选拔的人员名单。
  3.初选合格的学生填写《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表》(见附件2),提交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学生提交的申请书亦可附个人荣誉等其他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校团委。校团委统一组织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
  4.初试成绩在团委网站公布,以笔试成绩排序,取不少于60%的同学进行面试。校团委组织学校有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候选人名单,在团委网站(/gbxxgk/gbgljg/tw/)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并核实确认不满足要求者,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5.公示期间如未对候选人产生异议,名单中的学生将确定为本届支教团成员,填写《华体会体育推荐和接收(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和相关协议(教务处印发,推荐类型:支教团);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和体检。
  6.入选的学生需要和校团委签署《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协议书》,同时和学校教务处签署《华体会体育教务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提交研究生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7.选拔程序各环节时间安排:
  (1)9月1日—9月9日:各学院动员、报名、筛选、填写推荐表;
  (2)9月9日:各学院于当日15:00前,提交推荐人员材料,包括:《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表》(一式12份),成绩单原件一份,及四级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2份,统一报校团委;
  (3)9月9日:进行笔试(具体安排见附件3);
  (4)9月11日:入围学生进行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3);
  (5)9月11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候选人(即参加免试研究生复试)名单,并将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名单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其他后续事宜遵照我校2014年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时间节点进行。
 
 
联 系 人:苟曼莉
联系电话:68913365
 
附件1: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表 
附件3:华体会体育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笔试及面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