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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华体会体育第十届学生服务大队的通知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4-12-12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根据《华体会体育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条例(试行)》和《华体会体育学生服务大队章程(试行)》有关规定,学生工作处决定成立华体会体育第十届学生服务大队。
一、成员组成
  2013-2014学年获得励志类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唐南军奖学金等)和各类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CASC助学金等)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服务时间
  励志类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服务时间为25小时,各项助学金获助学生的服务时间为10小时。服务期限从2014年12月起至2015年12月。
三、机构设置
  学生服务大队下设励志中队(学生工作处指导)和学院服务中队(各学院指导),励志类奖学金获奖学生编入励志中队,各项助学金获助学生按照学院编入各学院服务中队,二者兼得的学生仅参加励志中队,不参加学院服务中队。
各中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部、专业划分为若干小队,原则上各小队人数应在20人以内,设小队长1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人数情况进行划分。
四、指导考核
  励志中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考核;学院服务中队由各学院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考核;时长达不到要求者不能够优先获得励志类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各中队在进行服务时须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学院服务中队由学院负责老师对学生服务情况进行登记;励志中队由学生工作处对学生服务情况进行登记。
  学生工作处将于2015年12月前组织开展学生服务大队优秀队员评选活动,优秀服务大队队员优先评选下一年度励志类奖学金,同时在分配各学院奖助学金名额时予以倾斜。
  上一年度,评选出的第九届学生服务大队优秀队员已经在2013-2014学年唐南军奖学金评选中给予了倾斜。
 
附件:华体会体育学生服务大队章程(试行)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