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华体会体育港澳台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4-12-29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4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4]567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华体会体育港澳台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名额
本(专)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教育部港澳台办分配我校名额如下:台湾学生奖学金本(专)科三等奖1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专)科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三、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请申请学生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注:表中“申请类别”请勿勾选);
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纸质版材料交至10号办公楼132王群超处,电子版交学院经审核后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时间截止为2015年1月6日(周二)下午5点前。
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奖学金评选,按照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比例确定各等级人选,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比例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比例和优良率进行评选。评选后将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部港澳台办。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