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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华体会体育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6-01-04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志愿兵役,提高部队士官人才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于2015年11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决定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为具体做好2015年华体会体育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资助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二、申请流程
  1.直招士官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在首页点击“直招士官报名”,完成用户注册并登陆报名页面(已经注册的学生直接登录),点击左侧栏“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按钮进入并补填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2016年1月29日前交至华体会体育学生工作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收到《申请表》后,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相应栏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3.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核实入伍情况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
  4.学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因故丢失的可向入伍地县级征兵办补办)复印件,交到华体会体育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会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三、请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学生,按照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徐中一       联系电话:81384956
  电子邮箱:40077@bit.edu.cn

党委武装部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