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及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确认工作即将全面开展,本年度贷款仍采取扁平化工作模式,由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为保证今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按时签约、放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28日—9月21日 |
前期发布通知,学生按要求准备贷款材料;良乡校区8月31日14:00-15:30理教1-102新生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国家助学贷款宣讲会统一讲解贷款政策、进行咨询并组织同学填写贷款资料 ;中关村校区9月7日13:00-15:0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 未参加宣讲会的学生在9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中教106) |
9月22日—9月28日 |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与银行确认贷款名额和额度及签约事宜;此期间材料提交不完整的学生可以补充材料,但不再增加新申请学生 |
9月29日—10月31日 |
中国银行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为学生办理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
11月1日—11月10日 |
资助中心打印贷款合同、代借据、放款通知单 |
11月中旬 |
三方面签 |
12月中下旬 |
放款及充缴学费 |
(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请各位同学按照下述清单整理材料并将材料于2018年9月21日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地点:良乡行政楼120,中关村中教106):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华体会体育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1份(附件2)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可复写(在学生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填写其他表格时不要将此表垫在下面)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1份(附件3)
4)《华体会体育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1份 (附件4)
5)《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1份,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学生自行保存好复印件(附件1)
6)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书面说明(A4纸手写至少半页,结尾签字),1份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8)本人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
9)父母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11)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注意:
1)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进行复印,不同证件分开复印;
2)二代身份证需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家庭情况调查表金额处不得有涂改,须盖民政章、政府公章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包括民政所(√)民政局(√)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民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不含居委会章(×),不含村章(x);加盖高中毕业学校公章的同学需附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有效期至少三个月,三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其中一份复印件还要写上“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供办理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
2.学生领取贷款相关材料及表格填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华体会体育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华体会体育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此表打印无效,请窗口领取)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可在学生事务中心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或从华体会体育学生资助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各类表格及填写样表见通知附件,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http://fa.bit.edu.cn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 9月21日以后学生资助中心将与中国银行确定贷款名额和额度并进行签约,故不再接收新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如果个别学生的某项材料在9月21日前没有准备齐全,可以先申请报名(占上申请名额),最迟可在9月28日前补交缺少材料。
2. 贷款总额应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国家贷款标准专科生、本科生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限额12000元/年。
3. 如希望使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请不要在学校发放的招商银行一卡通内存足额学费,以免财务处自动划扣;本人已经缴纳学费,再申请贷款的学生,其贷款获得批准后,贷款将返还至学生本人招商银行卡内。
4. 本科已经申请过贷款,在研究生阶段仍可再次申请贷款,需要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5. 申请人材料齐全学校初审后,由学校统一递交银行,如个人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比如身份证过期、已有过信用不良记录、重复贷款、虚假材料等)的将由银行与申请人联系并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6. 若有老生申请贷款,各项要求同上。
7.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家庭年收入一项银行不再做具体要求,将根据银行系统数据进行贷款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8年8月31日14:00在良乡校区1-102召开2018年资助工作宣讲会暨贷款宣讲会,中关村校区9月7日13:00-15:00在中教317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会暨奖助学金宣讲会,宣讲会亦可领取材料,并组织大家统一填写。不能参加宣讲会的同学,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时将材料交到学生资助中心。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授信证明回执收取工作
(一)时间安排
生源地贷款需要受理证明回执(后简称回执)确认,10月1日之后各省网上系统将关闭,进行下一步放款工作。为避免由于未交回执造成贷款失败,请学生在报道当天至9月28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尽快交至学生事务大厅资助窗口:良乡校区行政楼104;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28。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8日前 |
学生事务中心事务大厅收取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学生资助中心及时录入回执校验码 |
12月底前 |
放款(按省份分批次到款即办理,一般大部分放款在11月末,其余按照生源地放款时间办理) |
(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收取
1. 请在授信证明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学号和手机号码(如到校换新号码请写新手机号)。
2. 请将授信证明虚线以下存联撕下并个人保存好,上面信息有助于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查看贷款办理进度;此支付宝账号处于冻结状态,仅供学生查询贷款进度。
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将直接到学校财务处,由学生资助中心为同学办理学费充缴事宜;学费充缴后,如贷款有余额,将会在学费充缴两周后返至学校统一发放的招商银行卡内;如贷款不足以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请学生及时到财务处补缴贷款充缴后余下的学费及住宿费。
(三)信用社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收取
1. 请在授信证明回执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院、学号、手机号码(如到校换新号码请写新手机号)和贷款打给个人账户/学校账户。
2. 学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分理处;户名:华体会体育;账号:0200007609014435495。
3.部分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回执办理后需学生个人邮寄至生源地,方可成功办理贷款。
三、咨询方式
请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注意时间节点。相关信息会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北理学生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华体会体育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表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表——样表
5.华体会体育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
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清单及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