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国典传承及万集科技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现开展2018-2019学年国典传承及万集科技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参评要求:
1、参评范围:华体会体育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生已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研究生已经进行过家庭经济困难登记。
序号 |
助学金类型 |
资助对象 |
其他资助要求 |
资助标准 |
1 |
国典传承助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大二以上,包含大二学生)、研究生 |
本科生2017-2018学年成绩优良率在50%以上,研究生应有论文发表; |
本科生5人,5000元/人;研究生5人,5000元/人 |
2 |
万集科技助学金 |
2017级、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
2017-2018学年成绩合格,且各科成绩不低于70分 |
16人,3000元/人 |
2、助学金兼得关系:按照学校政策,2017级、2018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可以兼得,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互相不可兼得,即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仍可获得、且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助类助学金;2015级、2016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不可兼得。已获得本学年国助或社会捐助类助学金的2015级、2016级学生,以及已经获得社会捐助类助学金的2017级、2018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二、名额分配及金额
国典传承及万集科技助学金根据捐助方要求以及各书院、学院困难生人数,进行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三、助学金线上申报、提交材料事宜
1、助学金采取扁平化申请方式,自愿申请同学请于12月2日前在线填写助学金申请表(1、国典传承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请见附件2、“万集科技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请见附件3),后学校组织评审,评选完成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公示评审结果,后请评审通过同学按下面要求提交助学金纸质版申请材料:
(1)评审通过后,国典传承助学金提供材料: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017-2018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研究生还需提供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复印件。
(2)评审通过后,万集科技助学金提供材料: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017-2018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新生除外)。
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事务大厅资助窗口,学生事务大厅地点: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28,良乡校区行政楼104,开放时间:8:00-20:00。
2.线上申报说明:凡是研究生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登记学生、本科生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学生均可进行线上填报;如研究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登记,请按照附件4内操作进行线上登记,本次补登记名单将不参加本次助学金申请,从下个助学金开评生效。
四、助学金评审流程
学生线上申请助学金后,助学金材料由资助中心进行整理后材料送至书院、学院评审,评审后结果汇总至学生资助中心,统一进行审核和公示,并通知学生本人。
咨询电话:010-81384115 付老师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典传承及万集科技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国典传承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
附件3:“万集科技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
附件4: 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登记线上操作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