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体会体育2018-2019学年“爱心传递”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为了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体现毕业校友对学弟学妹们的关爱,传递学长温暖,延续同窗爱心,学校自2014年校友返校活动期间发起“爱心传递”助学工程捐助活动,得到校友们的热情响应,设立“爱心传递”助学金;现开展2018-2019学年“爱心传递”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学年“爱心传递”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大二本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5、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子女、或者有地方政府城镇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
6、按照学校政策,2017级、2018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可以兼得,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互相不可兼得,即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仍可获得、且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助类助学金;已经获得社会捐助类助学金的2017级、2018级学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三、资助金额
本学年“爱心传递”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共资助30人。
四、助学金线上申报、提交材料事宜
“爱心传递”助学金采取扁平化线上申请方式,请自愿申请的同学3月6日前于校园网“综合服务”在线填写“爱心传递”助学金申请表(线上申请流程说明详见附件),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生申报信息并组织学院进行评审,评选完成后,由学生资助中心公示评审结果并通知获助学生,评审通过的同学请按下面要求提交助学金纸质版申请材料:
1、“爱心传递”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手写“感谢信”一封,主要谈谈自己获得助学金后的计划和打算,助学金对个人的帮助作用,对校友的感恩等等内容,开头称呼为:“亲爱的校友”即可,表示对捐资校友的感谢;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主要指针对此助学金申请有特殊情况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事务大厅资助窗口,学生事务大厅地点: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28,良乡校区行政楼104,开放时间:8:00-20:00。
咨询电话:010-81384115 付老师
附件:“爱心传递”助学金线上申请流程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