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附件1>),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奖学金设奖内容及评选范围
1. 设奖内容:本科生奖学金共包含优秀学生奖、学科竞赛奖、科技竞赛奖、民族生学习奖和学习进步奖5项子奖学金,本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奖、民族生学习奖和学习进步奖3项奖学金(学科竞赛奖、科技竞赛奖均在下学期进行评选)。
2. 评选范围:华体会体育全日制本科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方式
1. 优秀学生奖(含军工类专业优秀学生奖、按照学生数60%评选,非军工类专业优秀学生奖、按照学生数40%评选)及学习进步奖由各学院、书院负责评定,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请学院负责老师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http://scholarship.info.bit.edu.cn/(附件2:关于资助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上报说明),上传电子版获奖学生名单。
2. 民族生学习奖依据各学院、书院上报材料,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评定。各学院、书院将本科生中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填写附件3: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民族生学习奖参评学生只包括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三种生源的学生,各学院民族生具体名单参见附件4。
三、评选时间及公示说明
1. 评选时间
以上各项奖学金上传系统截止时间为9月16日。
2. 公示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将本科生优秀学生奖、本科生学习进步奖、本科生民族生学习奖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其他说明
1.依据《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其中优秀学生奖:军工类专业(包括大二、大三、大四的装甲车辆工程班、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班、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班、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班和信息对抗技术班等军工专业相关班级)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其他专业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男(女)性高校在校生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有关条例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于我校曾服义务兵役且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占用该项等级的名额。若有此类学生,请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3.北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按照本通知截止时间参加评选,名单由北京学院辅导员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4. 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教务处最新的在校生人数统计核查各书院及学院各等级奖学金、进步奖获奖人数,请各位负责老师根据《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认真核查本学院获奖学生人数。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并且没有解除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
6. 请各位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上传初评结果,如存在学生因转专业没有权限无法上传的情况,请将此类学生信息由学工平台邮箱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7. 请各学院、书院按照《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做好学院、书院内部公示,保证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五、联系方式
需要开通系统授权及需通过学工平台发送邮件方式报送,均联系王谛老师,电话:68918821。
附件:
1.《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
2.关于资助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上报说明
3.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
4.目前本科生中生源为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学生名单(仅校内学工平台发布)
学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