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体会体育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及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现我校开展相关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
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12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2.台湾学生奖学金:3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3.奖励标准: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4000元。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10月14日前,学生申请
1.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请填写《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请填写《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所有成果(含“曾获奖励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须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大二及以上学生附上一年成绩单原件(盖教学专用章),大一新生提供联考成绩单。提交内容作为评审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2.提交手写签名的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给所在学院、书院审核。
(二)10月16日前,各学院、书院审核并报送材料
各学院、书院审核学生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手签)。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一式两份及所有附件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中关村校区浴室白楼204,良乡校区可飞鸿。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申请材料,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上报。
四、资金发放
奖学金将发放至学生在计划财务部备案的招商银行卡中,请确保卡号准确无误并处于激活状态。
联系人:王谛,68914669。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