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社会捐助类等额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调整的说明
尊敬的各学院奖助学金负责老师:
学生工作处已于10月18日学函【2013】55号启动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工作,10月24日在平台上公布我校奖助学金一览表。各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工作处工作,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在进行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校的日益发展,学校的奖、助学金也越来越为丰富,在奖、助学金方面的工作量越来越多,为简化奖学金评审流程,我处将不再召开校级等额奖、助学金评审大会。
一、等额奖、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具体流程
1. 学生申报阶段:学生工作处发布校级等额奖、助学金申报通知,学院按照通知做好宣传工作,尤其做好诚信宣传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等额奖学金工作将在差额奖学金评审完成后进行。
2. 学院评审阶段:学院在学生申报截止后,与往年一样在学院内部成立评审小组认真评审学生材料,评审出等额奖、助学金的获奖学生并汇总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要求学院确保每位获奖学生申报材料真实;
3. 学校公示阶段:学院公示调整后,形成等额奖、助学金最终名单,此名单及获奖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汇总各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受理申诉与投诉,在全校公示结束后,对相关工作和申诉、投诉等处理结果对各学院进行公告。
二、等额奖、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相关问题说明:
1. 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 本次调整评审初衷:简化等额奖、助学金评审流程,将等额奖、助学金名额和评审工作放到学院,确保奖励应奖者,助学应助者。
3. 如在学校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投诉或者申诉情况并经核查情况属实,我们将做出如下处理:
⑴ 如有学生本人不诚信,申报弄虚作假,我处将取消其本年度获得的该项奖、助学金荣誉及其他各类荣誉,并取消其第二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⑵如果学院工作流程不规范,导致应获奖或受助学生未得到应获奖、助学金,将由学院自行补足该类学生应获奖励,并且我处将削减该学院第二年该项奖、助学金名额。
三、2013-2014年等额奖、助学金报送时间调整
我处将于11月13日召开校级社会捐助类差额奖学金评审大会。
请各学院结合学函【2013】55号通知于11月14日-20日开始校级社会捐助类等额奖、助学金补充申报(差额评审落选学生)及评审工作,并且按照上述要求在11月21日将等额奖、助学金的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调整无异议后于1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剩余6项奖学金(华瑞世纪奖学金、SMC奖学金、国睿奖学金、唐南军奖学金、华为奖学金、84781奖学金)和唐南军助学金、博爱助学金、万集科技助学金申请材料和公示调整后名单(电子版平台报送)一并报至学生资助办公室王群超处。学生处将学院上报结果进行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应设奖单位。
同时,为方便各位老师评审,筛选本学院本年度已经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学生资助办公室整理了本年度已经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同学信息,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在推荐本学院学生的时候避免出现某一同学同时获得多项奖学金或多项助学金的情况。
附件1:2013年华体会体育校级助学金设置一览表.docx
附件2:2013年华体会体育校级奖学金设置一览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