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函〔2013〕64号关于组建华体会体育第九届学生服务大队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热心公益、回报社会,根据《华体会体育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条例(试行)》和《华体会体育学生服务大队章程(试行)》有关规定,学生工作处决定成立华体会体育第九届学生服务大队。
一、成员组成
2012-2013学年获得励志类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唐南军奖学金等)和各类助学金(如国家助学金、CASC助学金等)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服务时间
励志类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服务时间为25小时,各项助学金获助学生的服务时间为10小时。服务期限从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9月30日。
三、机构设置
学生服务大队下设励志中队(学生工作处指导)和学院服务中队(各学院指导),励志类奖学金获奖学生编入励志中队,各项助学金获助学生按照学院编入各学院服务中队,二者兼得的学生仅参加励志中队,不参加学院服务中队。
各中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部、专业划分为若干小队,原则上各小队人数应在20人以内,设小队长1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人数情况进行划分。
四、指导考核
励志中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考核;学院服务中队由各学院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活动并进行考核;时长达不到要求者不能够优先获得励志类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资格。
各中队在进行服务时须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学院服务中队由学院负责老师对学生服务情况进行登记;励志中队由学生工作处对学生服务情况进行登记。
学生工作处将于2014年9月前组织开展学生服务大队优秀队员评选活动,优秀服务大队队员优先评选下一年度励志类奖学金,同时在分配各学院奖助学金名额时予以倾斜。
上一年度,评选出的第八届学生服务大队优秀队员已经在2012-2013学年唐南军奖学金评选中给予了倾斜。
五、其他说明
为便于“励志中队”和“服务中队”的组织联络和活动开展,请各学院推荐1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干部作为本学院励志中队负责人,基础教育学院每个学部推荐1名负责人。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1发送至学生处资助办公室罗祥春处。
学校定于11月20日上午10:30在良乡校区综合教学楼演艺厅召开“华体会体育励志类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第九届学生服务大队成立仪式”。请良乡校区各学院按照以下安排组织学生服务大队队员出席大会,要求学生10:15之前入场完毕。中关村校区各专业学院可根据此通知成立服务中队。
此外信息学院、软件学院、化工学院、基础学院信息一部和信息二部各派一名没课学生领奖代表参加“优秀中队”颁奖。请各学院负责老师于19日中午12点之前将领奖代表信息(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罗祥春处。
学院 |
出席人数 |
数学学院 |
15人 |
物理学院 |
15人 |
化学学院 |
15人 |
管理学院 |
20人 |
人文学院 |
15人 |
法学院 |
15人 |
外语学院 |
15人 |
设计学院 |
15人 |
基础教育学院 |
150人 |
附件:1.学生服务大队各学院励志中队负责学生信息表
2.第九届学生服务大队服务情况登记表
3.华体会体育学生服务大队章程(试行)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