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华体会体育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3〕10号)和《华体会体育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分配我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88人,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71人。各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023-2024学年内评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兼得国家助学金。2024年4月评选的北方工业奖学金为社会捐助类奖学金,已获得此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与此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本年度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评选。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优良率85%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考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2;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60%以内(含),综合考评专业排名60%以内(含);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3-2024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月17日20: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填写(操作参考附件3)。
注:1.转专业学生由2023-2024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2.所填内容将上传至国家奖助信息系统,供对外查询,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所有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与提交成果一一对应,同时还须上传2023-2024学年成绩单(盖教学专用章)原件PDF文件。系统提交内容将作为评审的唯一材料,请确保真实有效。
4.“获奖情况”中所填写成果的前4项务必为2023-2024学年内奖项,用于上报评审材料;其他获奖情况以及论文、专利、实践成果为本学制内的成果,用于学校宣传。
5.“主要事迹”要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内容全面详实准确, 字数为200-300字。
6.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以上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
(二)9月24日17:00前,学院、书院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评审并完成上报
1.专家评审:学院、书院须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和评选说明(附件2)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注: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第1的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各学院书院根据名额择优评定。
2.线上审核:学院、书院在综合数据平台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操作参考附件4)。其中国家奖学金项目辅导员意见字数为100-150字且体现个性化,院系意见不少于20字且体现个性化(务必包括此内容:经审核,同意推荐***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按照教育部评审相关要求,候选人提交的辅导员意见与院系意见查重率须低于60%。
3.报送材料
(1)电子版: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送给王谛(9月24日17:00前)。
①汇总表EXCEL核对无误后报送
②专家评审会议记录扫描版(签字盖章)
③公示文件扫描版(盖章)
请注意:汇总表请在“奖学金”模块审核页面点击“汇总表打印”,下载EXCEL并核对信息,并着重审核以下内容:
①同一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的专业总人数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请用“红色”字体修改;
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的专业总人数是否一致,必修课门数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请用“红色”字体修改;如果必修课门数确实不一致,并增加一列“备注”说明情况,须提交书面说明(盖院系公章)原件PDF文件;
③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总人数小于10,须提交书面说明(盖院系公章)原件PDF文件;
④学号体现的入学年份早于2021年,须提交书面说明(盖院系公章)原件PDF文件;
⑤获奖情况均须为2023-2024学年内,请核对日期、获奖名称、颁奖单位,且不可为非获奖成果。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颁奖单位是教育部;
学院、书院提交的EXCEL信息用于上传至全国资助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上传成功后,导出PDF文件(一生一表),由学生资助业务室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给各单位学生资助工作联络人。
(2)纸质版:9月29日12:00前交至学生资助业务室(中关村校区:浴室白楼204,良乡校区:学服203)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生一式两份签字盖章
PDF文件(一生一表)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给各单位联络人。请再次核对表格信息,无误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字迹清晰、信息完整。)组织学生、辅导员、院系领导手签(不得使用签名章),盖院系公章,纸质版交至学生资助业务室。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业务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资助业务室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的招商银行卡。学生需确保招商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资助业务室收到国家颁发的证书后,将第一时间通过“i北理”APP通知学生领取,学生可前往所在校区的事务大厅资助窗口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无证书。
六、其他事宜
1.奖学金兼得要求
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②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③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④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⑤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⑥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适当向军工特色专业倾斜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需饮水思源,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默认自动加入学生服务大队。
联系人:王谛 010-68914669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说明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审核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