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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体育显微反射照明成像装置更正公告

来源:   华体会体育(中国):2022-12-07

项目名称:显微反射照明成像装置

项目编号:GXCZ-A1-22630616

采购人名称:华体会体育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10369515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7日

本项目评比文件现做出如下变更:

更正事项:


原评比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件、格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2.自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3.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   元(¥   )。若乙方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之情形,则自质保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4.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更改为: 第三章 合同条件、格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8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2.自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3.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   元(¥   )。若乙方未出现违反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之情形,则自质保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4.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原评比文件: 第一章 评比公告

5、评比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评比的供应商出席评比仪式。

6、评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B1层小会议室

现更改为: 第一章 评比公告

5、评比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评比的供应商出席评比仪式。

6、评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会议室


原评比文件: 第二章、评比供应商须知 评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15.1

评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B1层小会议室

12

18.1

评比时间:2022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评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B1层小会议室

现更改为: 第二章、评比供应商须知 评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15.1

评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评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会议室

12

18.1

评比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评比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二层会议室


评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做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