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召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布置会

供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摄影、编辑:新闻中心 斯君



  5月31日,学校在2号楼211会议室召开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布置会。赵显利副校长出席了会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工会、校团委、科学技术研究院、火炸药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集团、居民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网络服务中心、良乡校区管理处及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庞思勤处长主持。庞思勤处长首先传达了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的文件精神。史天贵副处长首先提出“安全”的定义,即不会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五个方面内容,称为“安全”;并说明了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要求。接着,他阐述了我校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十项内容,方案分别明确了各项活动的工作主题、负责单位、参加单位、时间进度;除了“营造校园氛围,开展宣传活动”、“全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历年常规活动外,今年的重点工作:一是理顺和明确我校安全生产的范围、任务和责任体系;二是开展全校危险点识别、评估和安全管理基础建设。

  接着,与会人员分别针对职能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角色的工作定位,安全工作分口负责,对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抓重点见实效等方面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

  赵显利做了发言,他首先说明了安全生产与安全稳定的责任分工和组织体系,要求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做好分管工作,强调目前中关村校区、良乡校区和西山实验区不具备从事爆炸品实验条件,并结合近期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指出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然后,对我校的“安全生产月”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全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和搞好安全生产的现实意义;二是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落实好“安全生产月”的分工和责任;三是结合高校安全生产的特殊性,深入负责地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最后,庞思勤为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四项补充意见:一是与会人员作为本单位参会代表,要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会议通报的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的讲话精神,按照时间进度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方案的修改意见于6月4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二是各单位立即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方案,并于6月7日左右上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三是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各单位会上讨论意见后形成我校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正式方案后由学校办公室印发;四是各参会人员要把会议内容与精神传达给单位行政一把手,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以适当的方式将会议工作要求传达至基层各岗位人员。

  此外,会上还为每位与会人员印发了“华体会体育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情况”、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提及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材料,其中各单位所负责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和任务的书面材料于6月18日前上报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审核:史天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