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物权法学家孙宪忠教授做客北理工法学院“民商法名家讲坛”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1-03-18 阅读次数:
供稿:马晓梅/鲁国秀 摄影:袁泉 编辑:聂思聪
3月16日晚7点,由法学院主办、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商法名家讲坛”在七号楼108模拟法庭举行了开坛仪式,并邀请到了孙宪忠教授进行开坛第一讲。
孙宪忠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获德国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t Stiftung)专为取得博士学位后的青年学者设立的科研奖学金,赴德国留学,在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Max-Planck Institut fuer auslaendisches and internationals Privatrecht)做物权法专题研究。
本次讲坛还邀请到我院副院长张艳丽教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兆峰博士出席并致辞。我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赵秀梅副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交易权属处副处长王策博士、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民商经济法处处长李富成博士参加讲座并进行评议。讲座由我院讲师孟强博士主持。
张艳丽教授在致辞中对孙宪忠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张艳丽教授指出城市房屋拆迁是物权领域的重要问题,涉及很多利益,冲突也很明显,对其进行研究十分有意义,同时预祝作为民法精品课程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商法名家讲坛可以成功开展。
王兆峰博士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民商法名家讲坛”开设的意义,他指出实践经验与理论智慧的撞击必将有益于法治的进步,同时他也希望在法学名家的参与和推动下,“民商法名家讲坛”一定会越办越好。
讲座中,孙宪忠教授从民法的视角以新旧拆迁条例为对照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拆迁法律关系、土地经营法律理念、拆迁中的民权觉醒、公共利益的界定、拆迁程序、拆迁补偿、拆迁涉及的社会保障、公共权力与民事权利冲突的发展变化等八大城市房屋拆迁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以前四个问题为核心展开了论述。
第一,拆迁法律关系方面。孙宪忠教授认为旧的拆迁条例将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界定为拆迁者(如开发商)和被拆迁者,政府只是一个监督的角色,起到中间协调的作用,不参加利益确认,这种界定是错误的。我国土地一级市场实行的是国家垄断,政府收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才能流转,因此政府理应成为拆迁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房屋拆迁中应由政府实施征收和补偿。
第二,土地经营法律理念方面。孙宪忠教授认为我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是依照民法规则进行历史演化而来,而是基于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孙中山平均地权理论以及党的土地的国家地权理论通过土地革命的方式建立的。这种体贴民用的社会主义地权制度慢慢的不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失去了其应有的功效,成为了政府谋利的手段,土地经营法律理念急需改变。
第三,民权觉醒方面。孙宪忠教授结合各地的拆迁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分析了拆迁中的钉子户现象,孙宪忠教授认为如今,钉子户已经从一个贬义的道德评价变为了民众维权意识觉醒的象征。同时,孙宪忠教授指出,在当前的中国彻底废除强制拆迁也是不符合国情的,新拆迁条例中采取对强制拆迁进行诸多限制的方式是可取的。
第四,公共利益方面。孙宪忠教授认为虽然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很难确定,但是在房屋拆迁中作为公权力的限制实有存在的必要,并且我们可以通过剔除明显不属于公益的部分反向划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孙宪忠教授指出,我们不仅要明确公共利益不等同于政府利益,还要把握好公共利益与私益的关系,公益不可与私益对抗,它不可拟制,必须从私益中产生,公益并非要消灭私益,在对私益造成损失时必须足额补偿。
最后,孙宪忠教授还指出,以民法的视角来观察城市房屋拆迁这个行政法上的问题虽然不能立即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却可以将这一系列问题理解得更为透彻,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评议阶段,赵秀梅副教授认为在法律关系主体的认定上将政府认定为一方当事人是很正确的,同时她也很赞同全额补偿的做法。此外她还指出很多程序性事项仍需立法完善,并呼吁更多的人像孙宪忠教授一样关注私权保护、关注民生。王策博士认为房屋拆迁是一个牵涉面很广的问题,不仅涉及宪法、民法、行政法方面的问题,涉及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则方面的问题,还涉及众多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方面的问题,因此,新的拆迁条例备受关注。同时,王策博士认为新条例虽然较好地结合了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和城市发展,较好地结合了法理和情理,是立法的进步,但是还有很多程序上的事项需要进一步理顺。李富成博士认为公共利益确实是城市房屋拆迁中较难把握的问题,同时他指出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地位比较尴尬。他还指出目前新拆迁条例通过明示列举、程序限制、民众参与等方式对公权力做出了限制。
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许多同学在讲座结束后仍觉意犹未尽,簇拥着孙宪忠教授提出各种问题,孙老师热心地一一进行解答。“民商法名家讲坛”是我校民法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宗旨在于通过邀请国内外法学名家进行系列学术讲座,提升我校法学学术氛围,启迪思想,传播智慧。
(审核: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