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法官为北理工学子揭秘就业陷阱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2-04-14 阅读次数:
供稿:法学院 高媛 摄影:李建硕 编辑:党莹
涉世不深的青年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具有欺骗性、隐蔽性、诱惑性的就业欺骗行为没有足够的免疫力。稍有不慎就会跌入 “霸王条款”、“不平等合同”、“高额违约金”等就业陷阱之中。因而,在青年学生中普及劳动法、合同法知识,广泛宣传常见的就业陷阱案例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不仅是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提升学生就业维权意识和就业风险防范能力的有效途径。为此,华体会体育党委宣传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法学院联合邀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的法官们来校以案说法为学生揭秘就业陷阱,并聘请与会法官担任华体会体育法学院第一批“校外就业导师”。
2012年4月11日晚,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学习工场”进高校活动之北理工就业维权论坛活动在7号楼108隆重举行,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庭长李盛荣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副庭长马千里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聂冉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胡高崇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 张江洲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审判员刘凯法官、以及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庭几乎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都做客北理工,与广大师生共同交流就业维权问题。
华体会体育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罗佳、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征,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主任曲三强,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强,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张巍、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赵秀梅、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委员李金明、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委员聂宁宁同各学院的200多名同学一起参加了本次论坛。
由地方法院和高校共同举办就业维权论坛活动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维权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论坛采用了圆桌座谈的轻松形式,在主持人的穿插提问中,将一个个同学生密切相关的问题详细阐释出来,用法官专业的视角深入分析当事人上当受骗的经历,以案说法,用学生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问题剥丝抽茧娓娓道来,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为强化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指导,更好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学院就业工作的支持,提高全体学生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法学院学生的就业质量。法学院就业指导委员会聘请了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李盛荣、马千里、聂冉、胡高崇、张江洲、刘凯等6名同志为华体会体育法学院第一批校外就业导师。法学院院长曲三强宣读了《关于聘任华体会体育第一批“校外就业导师”的决定》,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罗佳、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征和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强为法学院第一批校外就业导师颁发了聘书。
李盛荣庭长介绍劳动争议庭庭室情况及当前劳动争议案件的部分现状。她讲道,劳动争议庭是一个年轻的庭室,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庭室,这个庭室有一个品牌活动叫做——学习工场。学习工场活动最初是为了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统一裁判尺度、营造全庭学习氛围而举办的,以往的活动都是通过统一讲解和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这次,学习工场活动第一次走出法院,走进高校,效果非常好!我们希望还能陆续举办这个系列活动,把法律知识、维权意识送进高校、企业、社区,送给更多需要我们帮助的人,用专业知识践行雷锋精神。
在交流环节中,马千里法官首先讲解了一个误把“三方协议”当劳动合同所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例。马千里法官说,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未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的三方协议不能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在就业时一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避免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随后,张江洲法官也通过真实的案例告诉在场同学们,违约金不是用人单位的万能药。《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只规定了在用人单位支付了劳动者专项培训费用和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这两种情形下,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胡高崇法官通过案例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以及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金的相关规定,详细分析了在主动离职和用人单位辞退等不同情形下,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正规程序与相应的补偿金金额。
第四位讲解的聂冉法官把重点放在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上。聂法官提示想要找兼职工作或参加实习的大学生,从事实习或兼职工作的学生还不具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主体资格,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普通的民事合同来保障,所以一定要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签订可比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最后一位讲解的刘凯法官主要分析了转移档案相关的法律问题。刘法官用自己丰富的调解经验提醒同学们,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要尽量避免与之发生激烈冲突,尽量协商合作解决问题,双方配合办理档案的转移工作,才能使自己远离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法官们的讲解过程中,现场气氛热烈,可以看出很多同学都是有备而来,带着自己现实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来参加本次活动。法官们并热情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各种就业相关的法律问题,如: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如何解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接续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具有很大程度上的普遍性与现实性,法官们的悉心讲解对在场每一位同学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
在提问环节,海淀法院的法官们也遇到了一个惊喜。2010级的研究生葛素彩同学提出的问题被法官们赞为极具专业性,在了解到该同学充满艰辛又自强不息的求学事迹之后,李盛荣厅长真诚邀请葛素彩同学成为海淀法院“榜样的力量”系列活动的主讲人。
在接近晚上十点,现场气氛仍然热烈,同学们的问题接连不断。许多同学一直站着听完了长达3个小时的论坛,还有许多法学专业2011级本科生专程从良乡赶来参加活动。
这次维权论坛只是华体会体育法学院还将与海淀区法院系列活动的一个开始,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也会继续为各学院同学提供就业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毕业生找到就业单位是迈出社会的第一步,法学院的师生都希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使同学们这个第一步尽可能迈得稳健和安全。
法学院2011级研究生姜慧媛在听过讲座后感叹道:“虽然自己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也很难识破那些伪装的如此巧妙的就业陷阱,当自己遭遇霸王条款时,也不一定会正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天的讲座让我进一步提高了警惕,更加有信心去迎接未来的挑战,衷心感谢法官们的精彩讲解。”
“有法官给我们做校外就业导师,我们感觉到就业过程会更加有底气!”法学院2009级本科生孟阳自豪的说“法学专业的学生,虽然不一定都到法院工作,但大多会做法律相关的工作,法官们对法律相关行业都很熟悉,能帮我们正确的认识自己、定位自己、把握自己,为我们的就业指点迷津,保驾护航。”
华体会体育法学院与海淀法院将建立更加深入的人才培养合作,通过建立专业实习基地、法官进课堂、义务开展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实践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审核:张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