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法学院与房山法院召开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洽谈会

撰稿、摄影:法学院教育教学协同组  编辑:聂宁宁 

        为更好的对良乡校区法学专业学生开展实践环节的教育教学工作,北理工法学院积极同房山法院联系,建立学院本科生培养实习、实践基地。2012年5月7日,北理工法学院与房山法院召开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洽谈会在房山法院会议室举行,房山法院院长蔡慧永、副院长佟淑、副院长廖迎春、副院长凌斌、政治处副主任李少兰、对外协调办主任肖婧;北理工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强、副院长张艳丽、副书记副院长张巍、民商法所长赵秀梅等参加了洽谈会。 

        房山法院院长蔡慧永首先对北理工法学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同北理工法学院联合开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是法院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形式,不仅有利于高校教育教学工作,也对促进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有很大帮助,希望两个单位能建立长期的、紧密的、全方位的合作体系,有效的实现资源对接、优势互补。

        北理工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强对蔡院长等领导如此重视法学人才培养工作表达了诚挚的谢意。他说,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法学院将来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地点是良乡校区,借助地理优势在房山法院建立实践基地对于法学院将来的人才培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希望两个单位在法学科研、法律志愿服务等方面也能有更加全面的合作。

        北理工法学院副院长张艳丽向房山法院领导详细介绍了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以及学院着力进行“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所做的一系列工作。她谈道,作为入选2012年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10家法学院之一,北理工法学院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力争以此次同房山法院的合作为契机,切实提升学院学生实践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推进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会人员还在蔡慧永院长的带领下参观了法院开展学生实习实践的软硬件环境,以及房山法院独具特色的道德模范群体展览。 

        北理工法学院秉承“德学理工”教育理念,成立了法学院教育教学协同组,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结合。近期,法学院还将继续推进京内、京外的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为培养“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审核: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