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北理工移民法学者刘国福:外国人出入境证件体系仍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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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据中国政府网7月22日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下称《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对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作了规定,对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了进一步细化。

  为避免签证类别与入境事由的对应性不强,在保留现行签证分类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条例》重点对现行F字(访问)签证、L字(旅游)签证作了拆分,并新增加了R字(人才)签证,普通签证类别由目前的8类调整为12类。

  其中,新增的R字(人才)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更好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

  华体会体育移民法学者刘国福认为,《条例》虽然完善了外国人出入境证件体系,使签证、居留证件分类更加细化,但是没有规定每一类签证、居留证对应的条件、获得的权益,使外国人出入境证件体系的完善留于形式化。

  对于新增的R字(人才)签证,他认为,这一举措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助吸引外国人,但没有明确R字签证的持有人与其他类签证、居留证持有人所享有权益的实质性区别。

  刘国福透露,对于外国人才更具体的界定,将由正在起草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导目录》确定。

  为解决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问题,《条例》规定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有关信息共享。并进一步明确了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的报告义务。对于外国留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和实习,《条例》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应当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在居留证件上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信息。

  对于加强“三非”外籍人员管理,刘国福认为新《条例》与国际惯例有所差距。他指出,现有条例为利用社会力量构建大外管格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我国只重点打击非法居留及就业,对非法雇佣和非法提供住处缺乏相应法规进行管理。据了解,在美国,雇主如果雇佣非法居留者被政府或移民局查获,将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处理的办法从罚款到负刑事责任不等。

  刘国福还表示,依照国际惯例,外国留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一般不需要所在学校同意。

  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计,2012年外国人入出境共计5435.15万人次,同比增长0.35%。其中入境2719.15万人次,同比增长0.23%。据人社部消息,2012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24.64万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统计指,去年共有来自200个国家和地区的32万余人的外国留学人员来华学习。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是7月1日起施行的《出境入境管理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刘国福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外无小事”,目前新《条例》仅有三十九条,面对庞大的在华外国人群体,这还远远不够。

  新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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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