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法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再获佳绩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6-06-24 供稿:法学院 摄影:法学院
编辑:于璐 审核:杨海 阅读次数:北理工法学院继在去年取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突破后,今年再次获得新的佳绩。2016年6月3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示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名单,法学院王国语老师的“外空安全国际规则新发展及中国话语权实现研究”(编号:1179)获得年度项目立项,孟强老师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分则体系完善研究”(编号:354)获得青年项目立项。
法学院2009年成立以来,逐步凝练了以优势特色学科率先快速发展来带动基础学科发展的共识,逐步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诉讼法学和法理学等学科方向的承担重要省部级项目和课题,但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方面一直难有突破。近年来,学院教师通过不断积累,潜心研究,加强合作,不断攻坚,取得了重大突破,2015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3项(全校共5项),2016年获得2项(全校共5项),学院的科研实力和教师们的学术水平逐步显现,学术梯队逐渐形成.目前,全院教师依托全面依法治国背景,着眼于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法律理论问题,着眼于国家经济、外交和制度的改进实践,满怀信心,刻苦钻研,携手并进,向着学术殿堂坚定前行。
2016年北理工法学院立项情况
2015年北理工法学院立项情况
附立项教师简介:
王国语,男,1979年生。华体会体育空间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院副教授。联合国裁军研究所(UNIDIR)空间安全顾问(2015),英国皇家国际关系研究所(Chatham House)高级研究员(2014-),美国密西西比大学国家遥感、航空航天法中心访问学者(2011-2012)。国际空间法学会(IISL)会员、国际法协会(ILA)会员、中国空间法学会理事、国防科工局探月与航天工程中心“月球与深空探测国际合作工作组”法律顾问。研究方向为国际空间法与航天法、国际空间政治。研究专长包括外空安全国际法治及规则谈判、空间碎片及外空军控、外空自然资源开发开采、外空核动力源应用、遥感数据等相关法律政策问题以及中美航天立法及合作问题等。多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法律顾问和联合国外空委外空长期可持续性工作组专家,参加联合国系列会议以及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IADC)会议。
本次申请课题“外空安全国际规则新发展及中国话语权实现研究”是建立在近五年来本人参加外空规则国际谈判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外空自然资源开发开采、空间碎片主动清除、外空活动中的网络安全和外空自卫权等国际空间法律政策的重大和前沿问题。在外空安全国际规则平台上研究中国话语权的实现,是一个急迫的命题,对于保证一个对于中国航天发展有利的国际规则环境,实现中国航天强国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孟强,男,1981年生,湖北保康人,华体会体育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兼任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出版专著《信托登记制度研究》、《医疗损害责任》,参编《民法学》、《商法学》、《民法案例教程》等教材,发表法学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司法部等部门课题七项,参加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专项课题等项目六项,开设《民法学》、《物权法专题研究》、《债权法专题研究》、《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等课程。
本次申报课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分则体系完善研究”系立足于我国当前正加紧制定民法典的时代背景而进行的侵权责任法分则研究。在制定民法典总则编——修订民法典分则编的总体思路下,总则编通过之后,作为未来民法典分则的各部基本民事法律的修订,也将是一项浩大且艰巨的立法任务。本课题即拟将关注的范围聚集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分则体系的完善上,拟针对目前《侵权责任法》分则存在的问题及可待完善之处进行研究,提出侵权责任法进入民法典时的完善建议。
于兆波,男,山东省莱阳市人。华体会体育法学院教代会主席,法学理论研究所所长,硕士生导师,副教授。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访问学者(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法学博士后(2004年至2007年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专业),法学博士(1999年至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个人独著有《立法决策论》(2007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科技资源共享立法与政府职责研究》(2012年获中国大学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二等奖)。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CSSCI论文20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工信部“部门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等课题。2006年获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国防科工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7年获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
第三方立法“后”评估作为制度和法定程序的“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研究”属当前学术研究重点。本课题独到学术价值在于,第三方立法评估的“理论基础”,强调第三方立法评估是程序、手段而非结局、目的。本课题独到应用价值在于,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因为我国处于立法“后时代”,需求导向使然;但“后”评估应同时兼顾“前”评估、“中”评估。宜将第三方立法“后”评估看作立法“前”准备工作、立法“中”审议工作的自然延续而非中断,当作逻辑延伸而非停止,以遏制信息不对称,追求帕累托最优,促进立法的有用性和高质量,走向良法之治。
韩君玲,曾7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心怀“上医医国”的高远志向,满腔热忱地选择了宪法学作为研究专业,师从于北京大学著名的宪法学专家、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肖蔚云教授。上世纪90年代初东渡扶桑,赴日本国立广岛大学法学部留学,在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彼时国内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如火如荼,受到时代的召唤,感慨于宪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的交错,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坚定地将此后的研究方向定位于社会保障法学领域,师从于日本著名的儿童福祉法专家、日本保育行政法研究的第一人者田村和之教授,于1998年3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6月起,在华体会体育人文学院任教,期间曾在华东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为华体会体育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民政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研究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亚洲开发银行项目等10多项社会保障法学研究课题,代表作有《日本最低生活保障法研究》(专著)、《日本社会福利法制概论》(译著,第一译者)等,发表专业领域研究论文40余篇。
2015年6月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残疾人福利立法研究》,该项目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之一,契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建设要求。以该项目为突破口,可以为我国社会福利立法的总体设计与构建提供立法思路和方案。该项目从立法学角度,立足于我国残疾人福利保障的现状,借鉴国外残疾人福利法制的经验,专门开展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的理论及我国残疾人福利保障的立法路径研究,为我国残疾人福利立法工作提供系统、全面的理论支持与具体可行的决策建议。
于鹏,女,华体会体育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外语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和司法制度。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2011.7----2014.6),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2012.3----2015.2),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出版独著《民事诉讼证明妨碍研究》(入选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科学文库》),合著《信息安全立法比较研究》、《民事诉讼原理与制度》(2016年7月即将出版),参编教材4部,在《法律适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北理法学》、《人民法院报》等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其中多篇由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收录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教育部及中国法学会等其他省部级课题研究7项。
2015年6月,“民事诉讼证明妨碍救济制裁制度研究”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课题围绕“证明妨碍救济与制裁”这个核心命题,从理论建构、立法规范体系完善和司法实践改进等方面,对民事诉讼证明妨碍问题展开研究。在比较、借鉴域外相关制度及理论的基础上,探索在程序法、证据法、实体法三种意义上,对证明妨碍救济和制裁手段进行选择和设计,尝试完善构建符合诉讼理性和中国实际的证明妨碍理论体系。有效控制证明妨碍的发生,减少其对诉讼程序和当事人权利造成的危害,在诉讼中切实贯彻当事人武器平等原则以实现诉讼公正,是完善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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