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法学院邀请国防知识产权局王平处长做学术讲座
华体会体育(中国):2016-10-31 供稿:法学院 姚迪 摄影:法学院 姚迪
编辑:于璐 审核:张爱秀 阅读次数:2016年10月28日下午,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国防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处副主任律师王平处长应邀做客“理公明法论坛”,为我校法学院的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王平处长讲座的题目是“国防专利法律制度”,本次讲座由华体会体育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副教授郭德忠老师主持。
王平长期从事国防知识产权政策立法以及相关管理研究工作,主持了《国防专利条例》的修订、《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暂行规则》以及促进知识产权双向转化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制工作。此次讲座王平主要从国防专利的起源与发展、国外国防专利情况和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三个方面为同学们介绍国防专利的法律制度。
首先,王平介绍了国防专利制度的历史发展。国防专利制度起源于英国,英国1859年《军需品发明专利议案》率先在专利制度中引入保密这一行政措施。后法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相继建立了保密专利制度。随后,王平讲到外国对保密专利的管理主要是采取保密扣压的方式。其特点主要有由专门机构管理、有法规规范、严格保密、国家给予合理补偿、及时解密以及有争议可提起诉讼。
王平重点为同学们讲了我国的国防专利制度。我国在建立国防专利制度时,既借鉴了外国保密专利管理的一些共同做法,如扣压、保密、解密、补偿等,又考虑了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实际情况,由国家设立的国防专利机构进行全面管理,即国防知识产权局。2004年9月17日公布的新《国防专利条例》是调整国防专利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共五章36条,其在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宗旨和依据,条例的保护对象,国防专利审批机关以及国防专利管理的职责分工,国防专利保密工作的原则等内容。并在后续章节中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授权、国防专利的实施、管理和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
王平强调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其中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有要求扩展国防专利保护范畴的呼声。在谈到国防专利代理时,王平表示目前我国共有34家专利服务机构,但却供不应求,这对于有志于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同学来说无疑是很好的机会。最后,王平讲到国防专利纠纷的解决,在发生国防专利侵权纠纷时,不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也可以请求国防知识产权局处理。其他国防专利纠纷需要调解的,由国防知识产权局调解。至于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王平表示这也是目前专家学者所重点讨论的争议问题。
讲座结束后,王平认真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同学们都表示通过此次讲座深入了解了很多有关国防专利制度的新知识,受益匪浅。此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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