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体育法学院举办“3•15”普法活动

——携手维权共治 畅享安全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由华体会体育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法学院主办,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3•15普法系列活动在中关村校区、良乡校区和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先后顺利举办。本次活动围绕着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主题展开,意在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与维权意识,加强公众监督和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月15日前后,校园普法活动分别于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展开,法学院团委书记聂宁宁、团委副书记韩笑出席了本次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通过案例问答和商标辨析的互动形式向师生普及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和网络购物等热门领域中的消费知识,并耐心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


  2015年3月15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对“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次活动通过展板的形式为师生解读了《办法》的众多亮点,例如: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惩治霸王条款和禁止故意拖延等等。详实的文字材料和生动的配图引得师生纷纷驻足观看,并得到一致好评。


  3月18日,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与大栅栏街道司法所共同开展3•15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志愿者们为当地居民发放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材料,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内容,并就居民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


  “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家庭”,志愿者们跟随大栅栏街道的工作人员走进天福茗茶、步瀛斋和祥义号等老字号企业,在感受大栅栏街道老字号企业文化的同时,为企业发放了3•15普法宣传手册,并与企业员工探讨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问题。

  至此,法学院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顺利落下帷幕。“3月15日”不是特定的维权日期,而“依法维权”也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安全的消费环境需要倾注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而这些力量的凝聚也终将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每一位消费者真正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全民普法将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法学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工作的总体安排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