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西藏自治区就业走访调研报告

供稿、摄影:招生就业工作处  张宏亮     编辑:林骥佳

    大学生就业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党委书记焦文俊、校长匡镜明、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宾多次在就业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千方百计的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全方位拓宽就业渠道,实现毕业生顺利就业”。长期以来我校以建立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为基本出发点,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为毕业生提供充足高质的岗位招聘信息。2007年4月下旬,根据学校就业工作的安排,招生就业工作处将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分为六组,再次赴全国部分省市走访用人单位,调研就业市场。由于今年我校第一届内地西藏班学生毕业,为此学校专门派一组就业工作人员赴藏调研。

我校就业调研小组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同志座谈
   

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罗佳介绍我校整体情况

    2007年我校共有24名西藏籍本科生毕业,其中内地西藏班学生13人,高考统招统分学生11人,截止目前已经有7名学生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各级领导非常重视西藏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主管校领导杨宾副书记副校长、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郝志强、副处长罗佳多次关注这些学生的学习、考研以及择业的现状,亲自与部分藏籍学生谈话,了解他们的就业心理状态以及遇到的问题。这些学生也都表示:经过4年的学习,已经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也深知西藏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还很落后。作为藏族学生他们对西藏的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更加了解,更容易融入西藏人民,为此他们非常愿意回西藏就业,与家乡父老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但是由于西藏地域偏远,信息流通相对滞后,他们无法获取有效的岗位需求信息,因此希望学校能与西藏自治区取得联系,为藏籍学生搭建良好的信息平台,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根据政策(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教民〔2005〕7号),内地西藏班学生原则上回西藏就业,同时考虑到藏籍毕业生支援家乡建设的强烈愿望,为此,校领导特别指示:要主动联系西藏自治区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及时为这些学生提供有效的岗位需求信息,切实落实好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去向,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西藏自治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贡献力量。4月26日,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罗佳,化工与环境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孟祥、就业办公室张宏亮一行三人,赴西藏自治区走访调研。由于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在此之前,自治区有关方面与我校之间的沟通交流较少,基本属于空白阶段。在走访前期联系过程中,我们还发现西藏自治区在高校毕业生的管理协调上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十分明确,教育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都有一定的职能,而且有些职能有重叠。我们最终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取得了联系,并确定了走访安排。4月26日,抵达西藏;27日走访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28日走访自治区劳动保障厅;29日返京。
一、走访总体情况
1.教育厅
    4月27日上午,在自治区教育厅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出席座谈会的有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处长普布次仁、处级调研员陈云普,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索朗多吉,教育合作交流处处长格桑扎西,师资管理处处长孙义和。这次座谈得到教育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厅长宋和平、副厅长杜建功也在百忙之中抽空出席了会议。宋厅长对华体会体育表达了高度的评价与赞赏,他说华体会体育作为全国著名的重点名牌大学,对西藏自治区的建设以及对西藏人才的培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与特殊的支持,为西藏的优秀学生走出藏区、走进北京提供了学习机会和深造的环境,将理工优秀的延安军工文化传统与浓厚的学术氛围传到了西藏。华体会体育此次专程进藏调研,了解藏区毕业生就业政策、企业用人需求、人事聘任选拔制度,是目前为止第一所为毕业生就业而走进西藏的高校。对此,宋厅长表达了真挚的肯定与感谢,他说华体会体育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与扎实的工作作风为西藏自治区提供了很好的榜样,也促进了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政策制度的完善。学生处陈云普调研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索朗多吉就教育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了简单介绍。在2006年以前,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由区政府按计划统一分配,从今年开始,毕业生就业全部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教育厅于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建立了“西藏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xzjyzdzx.com.cn”,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人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信息,人才供需信息库建设。同时实行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公开制度。用人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应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供需求信息。接收毕业生要做到信息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避免在接收毕业生过程中暗箱操作,维护就业工作的严肃性。教育合作交流处处长格桑扎西就内地西藏班政策做了简单介绍,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民〔2005〕7号),内地西藏班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西藏就业,但是只有在高招录取时有具体指导政策的操作方案,在毕业生就业方面,到目前为止没有相关配套实施方案。
2.人事厅
   4月27日下午,我们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进行了会谈。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皮大中介绍说:2006年以前,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由区政府按计划统一分配,由人事厅来负责,从2007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部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藏政发[2006]22号),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要由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负责,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积极配合工作。眼下,由三个部门协调组织,正在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7]24号),招录教师、公务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共计3030人。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将安排在5月27日举行。为了方便西藏生源在内地上学的毕业生就近参加考试,今年自治区决定在内地省市北京、上海、西安、成都、长春、武汉、广州设立七个考点,让西藏在内地上学的学生集中统一参加考试。
3.劳动保障厅
    4月28日上午,我们应约走访了西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劳动就业处林兵处长就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政策及开展的工作做了简单的介绍。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区地两级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其中,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以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为主,人事部门积极协助。开展以招聘会、人力资源洽谈会为重点的经常性服务活动,开展为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服务等工作。在当年7月底前未联系到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其生源所在地地(市)以上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换发就业推荐函,毕业生在限定的时间内持就业推荐函到生源所在地地(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报到备案,进入专门的人才库。两年内未找到相对稳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由学校代管,期间学校继续负责推荐工作。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由劳动保障部门代管,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二、走访体会
1.西藏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根据《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关于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藏政发[2006]22号)精神,200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就业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体制;2007年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全部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西藏自治区党政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2007年3月30日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明确提出了九条优惠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一是对毕业后到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二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金;三是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2万元奖及;四是从事农牧区经纪人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免收工商管理有关费用5年;五是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报到证,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六是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七是各级劳动保证部门要免费为到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鉴证、参加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服务;八是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九是对自失业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补贴、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
2.西藏自治区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学生就业。
  (1)自治区人事厅同教育厅通过公开考试,决定从2007年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中考录1200人到教育系统工作。(2)自治区人事厅通过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录1830人到基层工作,其中:公务员500人,政法系统755人(公安系统200人,检查系统150人,法院系统360人,安全系统65人),文化系统15人。(3)自治区团委招募120人,参加西部计划支援者服务。(4)招募550人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5)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洽谈会,推荐600名以上毕业生到驻藏中直单位和区内各类企业就业。
三、在走访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委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防科工委办人[2002]68号)规定,对于学生本人不愿意就业或者学校已推荐了适宜工作、学生本人符合条件而拒不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在其毕业当年将其户口和档案转往生源省区就业指导机构。而西藏自治区文件《关于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藏政发[2006]22号)规定,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找到相对稳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由学校代管,期间学校继续负责推荐工作。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由劳动保障部门代管,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冲突。
    2.对于毕业当年回省待就业的学生,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规定,其派遣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可是档案却需转至劳动保障厅,而其户口却未明确由谁负责接管,在管理衔接上存在一定的真空。
    3.内地西藏班学生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民〔2005〕7号),内地西藏班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西藏就业。但是在具体实施方面,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因此对于内地西藏班毕业生支援西藏建设,实现西藏内地班政策的初衷,还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4.西藏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地域偏远,社会、经济、教育发展与内地有很大的差距。再者,以前我校与西藏自治区主管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基本上没有任何的联系,对于有志于支援西藏建设的毕业生,尤其是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基本上没有岗位需求信息可以提供。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这次首次进藏走访调研,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需要继续增进我校与西藏地区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双方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平台,大力促进藏籍毕业生就业工作。
    5.与西藏实际相结合,调整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近年来,在国家正确的政策指引下,西藏有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由于地域的限制,在工业方面,尤其是重工业发展还非常的落后。目前自治区的龙头企业以藏药为主,人才需求集中在制药、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专业。因此,高招计划应适当考虑这些因素,为藏区培养专业对口、知识扎实的拔尖优秀人才,为西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