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法学院与房山法院举行联合人才培养项目研讨会

撰稿:杨斌彦  摄影:法学院学生会 刘震   编辑:聂宁宁
 

  法官怎样从“德”“学”两个方面指导学生?法院如何同法学院联合培养实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法院可以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哪些经常性的学习机会?为更好的研讨这些问题,为法学院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环境和平台,11月28日,北理工法学院与房山法院举办了联合人才培养实践项目研讨会。房山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少兰、立案一庭庭长方希存、立案二庭宋振强法官、民一庭赵洪波法官、民二庭副厅长于颖颖、民三庭副庭长孟瑞、长阳法庭王宁法官、法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张巍、法学院分团委副书记韩笑、于鹏教授、法学院学生会、法律援助中心、共产主义实践总会的学生干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此项目是法学院申报的德学理工项目——法官、教师联合指导的“实践创新”育人机制的“实践”部分,受到法学院领导、老师以及合作单位房山法院的高度重视。广大同学参与积极性十分高涨,在良乡校区的3个年级,有137人报名参加了日常法律志愿服务项目。

  会上,各与会人员围绕志愿者的选拔培养、法官指导学生的具体形式、各个法庭接纳学生的具体人数和主要工作、法学院对志愿者的奖励和激励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会议决定7天内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志愿服务项目,并从中总结经验,为全面开展好这一德学理工教育实践项目做好充分准备。

  张巍老师认为,此项目秉承“德学理工“的理念,旨在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品德修养,为了让学生在这一实践项目中真正的学有所获,并对房山法院的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必须建立完善的机制。要让同学们在法院帮助调解民事纠纷、撰写起诉书、解答群众关于法律问题的咨询等,用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践行和弘扬雷锋精神。

  房山法院李少兰主任提出了法律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双重实践”的理念。他认为在房山法院设立志愿服务岗位,让学生参与到法院的诉前调解、案件审理等工作当中,甚至跟着一位法官参与一个案件的整个流程,既是对他们专业知识的实践,也是一种跟社会服务相关的实践。

  此外,各庭庭长也针对自己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性质,提出了跟项目机制建设相关的建议,他们认为法院的法官不仅能给同学们传授专业方面的能力和经验,也能教给同学们做人做事的道理,作为他们的“专业导师"和“德育导师”。

  于鹏老师和同学们也分别从专业角度和自身需求出发,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

  通过此次研讨会的顺利举行,项目已经进入了落实阶段,第一批同学即将到房山法院参与志愿服务,进行双重实践。

(审核:张巍)